关于印发《博彩论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09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186
                     




机关各部门,各学院(部):

    2020年30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博彩论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彩论坛

                          2020年12月7

 
 

 

博彩论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博彩论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彩论坛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根据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团体。学生社团一般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注册登记

第四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

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需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应当有且只有1个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学生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基层党组织以及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有至少1名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章程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相抵触,至少应当包括:

1.学生社团名称、类别及宗旨;

2.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及内容形式;

3.学生社团成员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4.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及其产生程序和权限;

5.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原则;

6.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及罢免程序;

7.学生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

8.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

9.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第五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材料包括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指导教师确认书、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以及社团章程草案等。

第六条学生社团实行年审制度。由校团委社团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已成立学生社团年审具体事务,年审内容包括学生社团成员构成、学生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年度活动清单、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等。对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只有进行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方可继续开展活动。对运行情况良好的社团,可在评奖评优、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表彰激励。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一般3至6个月,整改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

第七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或不予继续注册登记:

(一)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二)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连续一学期不足20人的;

(三)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四)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五)在同一学校同一校区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六)涉及宗教文化的;

(七)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八)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九)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十)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学生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十一)其他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第八条企业、社会机构或个人原则上不得在学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学生社团。对于与企业、社会机构或个人联系紧密的创新创业类社团,确有冠名需要的,须报学校党委批准。原则上学生社团不应涉及外事事务,确有需要的,须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九条未经批准成立或已经注销的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已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中的成员,未经学生社团集体研究授权,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留学生成立学生社团由学校外事部门统筹负责。

第十条学校党委每学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学生社团排查工作。对于未按规定注册或政治导向错误、开展非法活动的学生社团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校外人员未经学校许可,滥用、冒用学校名称(包含学校已申请注册具有法律效力的简称、别称)建立学生社团(含其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在校内外开展非法活动的,除对其校内非法活动及活动据点予以取缔外,还应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追究该非法社团及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学校和学生权益。

 

第三章指导教师

第十一条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联动长效机制。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鼓励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由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联合颁发聘书。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学生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定期对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社团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学生工作部(处)报告等。

第十三条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为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医护员工;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有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积极主动指导并参与所在学生社团活动;

(四)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博彩论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第十四条 学生工作部(处)会同校团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根据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组织报名,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各学生社团根据所属类别在指导教师库内选聘指导教师。每年6月,学生工作部公布所选聘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名单。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队伍实行学校党委领导,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协同校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做好指导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一)积极为指导教师开展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做好服务。定期召开指导教师工作会议,研究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加强对指导教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加强对指导教师工作的动态管理与监督。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指导教师,应及时谈话、调整或解聘,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

(三)指导教师每年6月份填写《体育论坛官网》,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校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根据业务指导单位关于“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评价认定”有关情况,结合其所指导学生社团一学年来的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结果的认定。

(四)学校将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经历作为教师和党政干部年度考核评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务晋升的参考依据,并将指导学生社团情况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中。

(五)担任指导教师工作且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实效,按照每学年每个社团不高于54学时计算工作量。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依规解除聘任。

(六)学校将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纳入学校团委优秀表彰体系内,由学生工作部(处)联合校团委共同表彰。

第四章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充分保障学生社团成员权利。所有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有权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有权按照章程申请加入或退出该社团,有权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团及其成员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等问题。社团成员应定期注册,并按照要求参加社团相关活动,每名学生最多加入2个学生社团。

第十七条完善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大会制度。上报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要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社团章程,选举产生社团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候选人。已注册的学生社团要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照社团章程行使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审议社团工作报告,对社团变更、解散等事项作出决定,修改社团章程,监督社团财务及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十八条加强学生社团政治领导。具备条件的学生社团原则上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团支部,承担政治理论学习、研究社团重要事项等职责。临时党支部(团支部)一般不发展党员(团员),不收缴党费(团费),不选举党代表(团代表)等。学生社团注销后,临时党支部或团支部自然撤销。

第十九条健全学生社团骨干遴选机制。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专业)前50%以内。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校团委在学生工作部(处)的指导下,通过提名推荐、公开选举、考察公示、审核批准等环节遴选产生。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在社团管理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条强化学生社团骨干评价激励。制定全面客观、科学有效的学生社团骨干评价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荣誉激励机制,引导学生社团骨干全心全意为社团发展服务,为社团成员成长助力,在社团工作的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第五章活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鼓励学生社团依据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团章程广泛开展社团活动。积极创新载体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不断增强社团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社团活动必须经过学生社团集体决策、指导教师同意,并报业务指导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及其成员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开展纯商业性活动,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未经批准,学生社团不得自行与校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合约或协议,不得接受经费资助。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建立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印发刊物须业务指导单位批准,由社团服务管理中心初审,经校团委同意并报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社团管理服务中心要建立内容把关机制,对学生社团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发布活动信息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发布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向善。

第二十四条学生工作部(处)会同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学生社团及其成员开展活动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活动,要坚决及时制止。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学生社团,要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规定程序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在校期间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销社团职务的、对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学生不得再担任社团负责人。

 

第六章  强化领导

第二十五条学校党委压实主体责任,把学生社团工作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整体格局进行谋划部署,定期听取学生社团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明确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分管学生社团工作,分管人事、教学的负责同志要参与参与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考核、社团骨干学习指导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学校党委构建健全的学生社团工作机制。学生工作部(处)承担起学生社团建设发展、统筹管理的相关职责,对全校学生社团建设发展进行研究规划,制度性研究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及年审、骨干遴选及考核等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负责人,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组织部、宣传部、保卫处、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学生社团业务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及年审情况进行评议审核。所有评议审核结果须提交学校党委核准后方可执行。原则上在把控质量的前提下,促进学生社团精品建设、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每年6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社团注册登记情况及年审材料进行评议审核;

(二)负责将当学年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评议结果向校党委作专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加强党建带团建,把党建、团建与学生会建设、社团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校团委加强对全校学生社团的具体指导,成立学校团委社团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社团建设管理具体事务等。

第二十九条业务指导单位承担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担负对所负责学生社团日常活动的监督指导和社团成员的教育管理职责,负责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评价认定,为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提供必要支持等。

第三十条学校党委应鼓励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在经费、场地、设备、条件、制度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按照平均每年每生20元的标准设立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校团委负责申报该项目的年度经费预算,同时制订《博彩论坛》,支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开展,保证专款专用。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资助,不收取成员会费。确有资助需要的,要加强对资助事宜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并将各项资助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学生社团解散或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对学生社团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博彩论坛正式注册成立以及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博彩论坛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闽医大团〔2017〕2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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