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闽医大校办〔2018〕8号)的安排,为做好我校学生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好假期安全教育。各学院(部)要以晚点名、主题班会、支部活动、下发通知等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一次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暴雨和交通等人身财产方面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清明文明祭扫教育,防范假期期间学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假期期间学生考勤管理工作。假期离校前,学生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各学院(部)要做好家校联系;假期期间,要重视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及关注离校学生动向。假期结束,及时安排晚点名,办理好学生返校销假手续。
三、重点开展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各学院(部)要组织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信息员进行动态关注,深入到每个学生宿舍,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认真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特殊群体的危机干预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合力形成处理机制。
四、认真做好假期期间辅导员值班管理工作。各学院(部)在假期期间,值班人员要按照校、院两级辅导员值班安排,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如遇学生突发事件要按规定报告。辅导员离开福州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请各学院(部)于4月3日上午下班之前,将假期学生去向统计表和辅导员值班表(见附件)报送学生工作处xsglk@mail.e-sportscast.net,联系人:谢小芬,联系电话0591-22867010。
附件1:学院2018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去向统计表
附件2:学院2018年清明节假期辅导员值班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