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工作安排,2018届毕业生于6月29日(周五)离校。现将离校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6月18-22日,办理转贷手续。各学院(部)组织在学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与银行签订转贷协议,并及时跟踪掌握办理情况。
负责单位: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处、财务处
二、6月18日,核对开具就业报到证。
负责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部)
三、6月15-27日,学院开展毕业鉴定、毕业教育活动。
负责单位:各学院(部)
四、6月21-27日,办理离校手续。各学院(部)组织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本科毕业生离校手续单由学生工作处发放,研究生毕业生由研究生院发放。
负责单位:各学院(部)、组织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教务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台江校区管委会、图书馆
五、6月19日,省外生源发放户口迁移证。
负责单位:保卫处、各学院(部)
六、6月26日,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负责单位: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七、6月28日,上午举行全体毕业生毕业典礼,下午拍摄毕业纪念照。地点:上街校区室内体育馆举办。
负责单位: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各学院(部)
八、6月29日,组织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
负责单位: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处
九、6月22日-7月4日,毕业生学籍档案资料归档,7月5日交由EMS毕业生档案专递部门寄送。
负责单位: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明确分工,耐心细致做好各项离校工作;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毕业纪念活动,借助新媒体平台和布置校园景观,营造欢送毕业生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做好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和离校毕业生跟踪服务;要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安全意识和诚信教育,确保毕业生安全、有序离校,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11日